现将本学期教工医药费报销事项说明如下:
办理地点:办公楼325或427房间;
办理时间:9月26日、 10月24日、 11月21日、12月19日;上
午8:00——11:00,下午2:00——4:00。
上午以离退休人员为主,下午以在职人员为主。
为他人办理医药费报销时,请持双方的身份证和患者的医疗
证。
请相互转告,感谢大家合作!
校医院
2012年8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