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台大学2012年迎新现场服务新生

作者:时间:2012-09-03

根据学校迎新工作的统一部署,服务新生小商品经营划定在南

校区7号学生公寓北侧硬化区域,其他地点严禁摆设任何商业

性摊点。

为保证和谐、高效的迎新秩序,对小商品经营服务规定如下:

一、原则上不允许校外单位或个人入园经营,严禁假冒伪劣商

品及校园禁售商品(热得快、电吹风、饮水机、桶装矿泉水、

烟酒及被褥等床上用品和训练服等)销售;

二、欲参与服务的经营单位或个人,需(凭身份证)提前申

请,保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,交足100~500元押金,根据申报

先后循序及经营商品性质,安排相应摊位,并根据摊位的位置

及面积的大小每天缴纳适当的摊位费。

三、小商品经营时间:9月7日至9月8日晚上8:00

注:9月6日下午4:30以后可以进入场地;9月8日晚上8:30以前

所有商品退出校园,违犯上述规定者首先警告,不立即纠正着

扣除押金,直至强行清理并没收经营商品。

申报内容:单位、姓名,商品经营范围及经营资质,介绍人

等。

申报时间:9月5日8:30~9月6日10:30

申报地点:烟台大学南校区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

联系电话:13054547676李老师

烟台大学公安处

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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