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提案的通知

作者:xxb时间:2018-06-26

各单位、各位代表:

烟台大学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八届工代会拟定于2018年7月5日至6日召开,为保证会议开得富有成效,请“双代会”的全体代表做好开会准备,同时做好本次会议的提案征集工作。现将提案征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提案要求

1.提案人须是“双代会”正式代表。提案需一名代表提出,另有三位以上(含三位)代表附议,并需提案人和附议人共同签名确认后,方可作为有效提案。

2.提案须一事一案。即一个提案只能论及一件事情,力求使问题能在一个部门办结。

3.提案应包括案名、案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。案名应精练概括,建议或措施应具体可操作。

4.代表要以严肃负责务实的态度行使提案权。提出建议要切实可行,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;要在认真调研、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整理、归纳,并填写提案表(见附件)。

5.提案表可从附件下载正反面打印填写。

二、提案内容

1.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问题。

2.提案可以是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的有关工作,也可以是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。具体包括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、后勤服务、校办产业、生活福利、校园文化建设等。

3.提案可以涉及有关学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。

4.提案可以涉及有关教职工福利待遇、岗位聘任、民生工程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重要事项。
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立案,也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:①不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,或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;②没有经过充分调查论证,内容不符合实际,空泛笼统、缺乏可操作性的;③不属于本校和本届“双代会”职权范围内的;④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明确答复待办的,或提案人所在单位应自行解决的;⑤属于揭发、举报问题的,或涉及民事纠纷和进入刑事、行政诉讼及仲裁程序的;⑥为解决个人问题的。

三、报送时间

本次“双代会”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下午5时。请各分会将《烟台大学“双代会”提案表》于规定时间报送校工会(办公楼306室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gh@ytu.edu.cn。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只做一般意见和建议处理。

 

附件:烟台大学“双代会”提案表

校工会

“双代会”提案工作委员会

2018年6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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